【摘要】 1月25日,重庆市检察院经认真组织评审,决定将检察文化建设持续发力、成效明显、具有一定示范带动作用的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等5个院评定为“全市检察机关文化建设示范院”,并在全市检察长工作会议上予以了表彰。
华龙网2月9日14时讯 记者今日从重庆市人民检察院获悉,1月25日,重庆市检察院经认真组织评审,决定将检察文化建设持续发力、成效明显、具有一定示范带动作用的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等5个院评定为“全市检察机关文化建设示范院”,并在全市检察长工作会议上予以了表彰。
据了解,2016年以来,重庆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《“十三五”时期检察文化建设规划纲要》,围绕更好发挥文化的精神凝聚、辐射带动、创新引领、展示交流和服务保障等功能,努力提高检察文化建设整体水平。
过去一年,重庆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检察中心工作,按照全市检察机关“文化建设示范院”标准,持续开展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创建工作,在打造检察理念文化、物态文化、制度文化、行为文化上狠下功夫,持续提升检察文化软实力,有效助推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,涌现出了一批文化建设先进单位,较好地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,为建设过硬检察队伍、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、不断开创重庆检察事业新局面提供了精神动力与文化保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