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讲,
走廊文化墙设计品牌属于拥有商标所有权的实体或个人。在许多情况下商标由下属企业所有,但走廊文化墙设计情况并非总是如此。有些企业进行的是许可制交易,这意味着它们要向第三方支付能够使用其无形资产(商标和知识产权)的特权。走廊文化墙设计这种模式经常用于饮料行业,当地生产商根据第三方所有者的许可生产品牌饮料。
为了尽量减少走廊文化墙设计风险,有些企业甚至会把自己的品牌回授给自己的本地经营企业。走廊文化墙设计品牌是令人难以置信的强大和宝贵的资产,因此通常说来会集中持有、采购或授权。走廊文化墙设计归市场营销部所有的情况实属罕见。
虽然公司可以借助商标和知识产权来合法拥有品牌,但真正有意思的走廊文化墙设计是品牌的拥有者是消费者,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:首先,无形的品牌实际上寓于消费者心中;其次走廊文化墙设计,虽然“权利让渡”的法律概念鲜为人知,但消费者一旦购买了品牌产品,如火星巧克力棒,在购买发生的那一刻,走廊文化墙设计该产品实际上就已经成了消费者的财产。